关于住院患者探视、陪护的公告
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依法防控措施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,结合目前国内疫情,佛山健翔医院对住院探视和陪护作如下要求,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加强自我防护,理解与遵守探视和陪护的各项内容,共同做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。
一、住院期间,由医务人员根据患者手术、病情决定是否需要家属陪护,陪护固定一人(需我院出具的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),凭病区陪护证陪护,不建议更换陪护人员。如需更换陪护人,请重新在我院完成核酸检测。
二、病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专人管理,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出入病区。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,重症患者、术前谈话等特殊患者,实行限时、限人、错时探视。
三、根据医嘱发放探视证,请妥善保管,遗失不补。每位住院患者允许一名家属探视,人员固定。有家属陪护者不予探视。无探视证谢绝探视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住院大楼。
四、探视时段为每天10:00-11:00和15:00-16:00,ICU原则上不安排探视。
五、为避免交叉感染,原则上不建议来院探视。来院探视或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(不得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)。探视人员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纸质报告单,方可在探视时段探视,须注意洗手,做好个人相关防护措施,配合医院完善个人信息登记、流行病学排查和测量体温,并签署《佛山健翔医院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问卷》。
六、如探视或陪护人员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,应立即到医院预检分诊处筛查,并规范指引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。
七、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病房,尤其疫情期间不建议患者离开病区。
八、为确保住院患者医疗安全,禁止下列人员来院探视或陪护:
1.发热(体表温度超过37.3℃);
2.14天内有中、高风险地区或其它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;
3.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(核酸检测阳性者)有接触史;
4.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中、高风险地区,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5.周围有聚集性发病;
6.有发热、干咳,或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;
7.显著乏力、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。
九、探视或陪护人员请注意礼仪,不要对着他人咳嗽或打喷嚏,必须佩戴口罩或用纸巾、肘部衣袖覆盖住口鼻,严禁随意、随地吐痰。
十、医院公共区域有定时消毒,请不要自带含酒精的消毒剂,避免不慎使用引起火灾隐患。
十一、本须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,原探视及陪护制度自动废止。